我市各持证社工:
根据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9〕123号)的要求和《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》、《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为使社会工作者不断更新、补充知识,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,提高服务质量,社会工作者应按照民政部有关管理办法接受继续教育。此次2016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,由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承办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、我市2008--2015年考取全国社会工作师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。
2、2014至2016年取得珠海市社会工作员证书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16年10月22日 9:00-12:00 14:00-17:00
三、培训地点
珠海广播电视大学B101室
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,2000年酒店旁。
四、培训安排
时间 |
内容 |
主讲人 |
8:30-9:00 |
签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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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2:00 |
《慈善法》的解读及对社工行业的影响 |
杨志伟 |
12:00-13:40 |
午餐/午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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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40-14:00 |
签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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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-17:00 |
社工在养老服务中的定位与作用 |
熊俊超 |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免收培训费,食宿交通自理。
2、报名方式:请点击或在浏览器复制以下链接填写资料完成报名:https://www.sojump.hk/jq/10041820.aspx。
3、请于10月20日下班前完成报名,如有疑问,可致电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:0756-2212827,联系人:张晓熠。
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
2016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