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直各部门、各区民政(社会事业/发展)局:
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举行。近日,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下发了《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珠人考发〔2016〕6号),确定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:00-4月15日17:00,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做好考试报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
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考试,是落实《珠海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和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,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,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协助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,为报考人员及时解决在报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
二、切实加强宣传组织
(一)各区、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了解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和精神,并将社工考试有关信息通过下(转)发文件、网站发布、报刊电视播报等方式,向政府、社会、企业等进行广泛宣传,使社会福利、社会救助、慈善事业、社区建设、婚姻家庭、精神卫生、残障康复、教育辅导、就业援助、职工帮扶、犯罪预防、禁毒戒毒、矫治帮教、人口计生、纠纷调解、应急处置等工作领域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。
(二)各区要广泛动员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村(居)的干部职工和工作人员,特别是青年干部、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报名参加。
(三)市公安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卫生局、市人口计生局、市信访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残联等有关部门,要广泛发动系统内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报名参加。
(四)各高校要积极动员社会工作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。
三、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
近期我局将委托市社工协会开展免费考前培训,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。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坚持自愿原则。有关考试大纲、考试用书事宜,可与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(毛宇英,020-83321340)联系。
《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珠人考发〔2016〕6号)的具体内容请在以下网站查看:
1.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http://www.zhksy.gov.cn/
如有疑问可咨询以下单位:
珠海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,电话:2527552,2288109;
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,电话:2212827。
珠海市民政局
2016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