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持证社工:
根据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9〕123号)的要求和《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》、《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为使社会工作者不断更新、补充知识,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,提高服务质量,社会工作者应按照民政部有关管理办法接受继续教育。此次2017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,由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承办。现将2017年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(高栏港班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我市高栏港经济区2008--2016年考取全国社会工作师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17年11月10日和11月17日,上午9:00-12:00,下
午14:00-17:00。
三、培训地点
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(具体课室将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)
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
四、培训安排
序号 |
课程主题 |
讲师 |
培训日期 |
上课时间 |
1 |
社区调研的维度和基本操作 |
陈 曦 |
11月10日 |
上午9:00-12:00
下午14:00-17:00 |
2 |
社区权利架构以及资源认识 |
黎安贤 |
11月17日 |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免收培训费,食宿交通自理。
2、报名方式:填写《报名回执》,于11月7日17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社工协会邮箱:zhshegongxiehui@126.com,联系人:卢小姐,电话:0756-2212827。
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
2017年11月1日
关于举办2017年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(高栏港班)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