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各持证社工:
根据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9〕123号)的要求和《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》、《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为使社会工作者不断更新、补充知识,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,提高服务质量,社会工作者应按照民政部有关管理办法接受继续教育。此次2017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,由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承办。现将2017年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(香洲班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我市香洲区、高新区、万山区、横琴新区2008--2016年考取全国社会工作师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17年11月4日,9:00-12:00 14:00-17:00
三、培训地点
珠海广播电视大学B201室
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,2000年酒店旁
四、培训安排
课程时间 |
上课时间 |
课程内容 |
授课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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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-9:00 |
签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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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 |
09:00-12:00 |
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旨报告》 |
范时杰 |
12:00-14:00 |
午餐/午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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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-17:00 |
社区党建 |
熊俊超 |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免收培训费,食宿交通自理。
2、报名方式:填写《报名回执》,于11月2日17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社工协会邮箱:zhshegongxiehui@126.com,联系人:卢小姐,电话:0756-2212827;
3、温馨提示:由于培训场地停车紧张,请尽量不要开车前往。
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
2017年10月30日
附件:
报 名 回 执
所属街道(镇): |
序号 |
姓名 |
单位 |
联系电话 |
电子邮箱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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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请学员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,方便工作人员进行安排通知。